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转发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主考学院: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3]39号)文件、以及我市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津考办高发[2013]10号)文件,市自考办制定了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下面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我市自2014年起,不再安排1月、7月的考试,除少数课程外,原1月考试的市考课程调整到4月的第四周周末、原7月考试的市考课程调整到10月的第四周周末。
2.衔接沟通类(中、高职衔接)专业中课程代码以“9”开头的衔接类、免考、互认、验收类等课程,4月、10月均有安排,考试安排表上不再一一列出。
3.2014年考试,部分课程启用新教材,详见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表加注“★”的课程。
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如再有变动,另行通知。
6.请各主考学院根据考试计划尽快做好助学计划安排,并于10月20日前将助学计划安排表电子版交到学校自考部。
附件:
1.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表(2014考试时间安排对外压缩包)
2.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沟通类(中、高职衔接项目)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表(2014考试时间安排对内压缩包)
天津师范大学自考部
201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