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推免生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外语水平要求:
1.本科为非英语专业(一般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2.本科为非英语专业(艺体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3.本科为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4.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推免生须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
(五)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申请直博生者,须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水平(不接收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推免生)。并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毕业专业在生物学一级学科范围内。
四、申请程序
(一)所有申请本学院的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22日。
(二)考生复试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推免硕士生: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
(3)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4)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2.申请直博生: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
(3)《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见附件,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4)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5)两封《2026年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见附件,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特别说明】
1.证件、证书类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本学院,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五、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2025年9月29日9:00,明理楼A305(或具体复试时间及形式以电话或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现场复试期间,校外考生请提前与本学院联系,填写访客系统,经审批后入校。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申请材料审核:
推免生须于2025年9月28日前完成报名并将本人报名材料上交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还可提供本人在遴选推荐环节中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到本学院。本学院对推免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由材料审核专家组形成审核成绩。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组成:由专业知识面试和英语口语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面试成绩×60%+ 英语口语成绩×40%。
未参加复试的,复试不合格的(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按照推免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前5名)、银奖(前3名)、“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前3名)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咨询与申诉渠道
咨询方式:
电话:022-23765026(工作日9:00-17:00)
邮箱:skyyjszs@tjnu.edu.cn
官网:https://smkx.tjnu.edu.cn/
申诉渠道:022-23765026(工作日9:00-17:00); skyyjszs@tjn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的有关要求执行。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9日